衡阳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6月27日讯(记者 蒋楠 通讯员 何菲)6月27日,记者在衡阳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衡阳市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调整为5%-12%,缴存职工其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4386元/月,最低月缴存额之和不得低于154元/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及2019年归集、使用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8年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草案)》《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衡阳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的方案(草案)》。

另外,记者还获悉,2018年,衡阳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429906.48万元,完成年计划345000万元的124.61%,全年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51874.80万元,降低2.54%。此外,为充分调动县市区政府支持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工作的积极性,拟将2018年县市区增值收益净结余专项用于县市区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截至今年4月,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资金突破261亿元。”衡阳市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彭玉明在会上表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聚焦行业改革和群众关注点,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提升资金运营、业务管理及服务渠道质量;要在“因城施策”中找准定位,完善提取和使用政策,重点保证基本住房需求,加大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租房购房的支持力度;要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群众满意度和制度吸引力,保证各项工作业绩稳中有进。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