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怎么提取公积金「株洲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4月以来,株洲市公积金咨询热度丝毫没减,各种问题也是屡见不鲜。
从个人缴纳公积金,到贷款额度是多少,再到如何提取公积金,甚至是商贷转公积金……
下面楼小编整理了有关株洲市公积金中心的多个权威解答,涵盖方方面面,为大家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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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应满足哪些条件?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请“商转公”,即缴存职工可以将同套住房的商业银行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要办理商转公业务,缴存职工需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并在自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夫妻双方均在株洲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60万元。
单方缴存的最高可贷额度40万元。
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5年以内(含5年):2.75%;
5年以上:3.25%。
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5年以内(含5年):3.025%;
5年以上:3.575%。
异地转移到株洲中心需具备哪些条件?
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户籍在株洲行政区域内,且入籍时间须1年以上,且具有有效户籍证明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购(建)住房自付资金(首付)不低于规定的要求;自建房的,借款人或配偶需有一方户籍在建房所在地;符合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异地公积金能转移到株洲市公积金中心?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应提交的相关资料。缴存地中心对缴存人及配偶(或共同债务人)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建部统一的格式)、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信用逾期执行标准
不予贷款:
连续3次或累计12次以上(含)
按可贷款额度下浮10%受理,有逾期的贷款须结清:
累计6次(含)至11次(含)
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
1、退休或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出境定居的;
5、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半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须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销户转移;
2、职工及配偶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3、职工家庭因2套自住住房使用过(含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的;
4、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建)房超过3次的,包括购(建)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偿还同一套住房的商业贷款和异地公积金贷款到结清为止只计1次);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套内面积大于180平方米或层高高于3.5米的商品房及偿还上述房屋贷款本息的;
6、以赠予、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异地贷款冻结(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除外)、司法冻结、记入管理中心黑名单的;
8、在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异地购(建)房及偿还其房屋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9、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其他情形。
贷款对象和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湖南省内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共同借款人仅限配偶或其在株洲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父母、子女。
2、自开户之日起连续6个月(含)以上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且账户状态正常。
3、借款人必须是预售商品房备案人或贷款房屋的产权人,共有产权人仅限配偶、父母、子女。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共有产权人信用状况良好。
5、在株洲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购房合同不超过2年(以上同备案时间为准,不含商转公),不动产权证发证不超过1年(对应的购房合同不超过2年,不含商转公);购买非成套住宅(非二手房且层高不超过3.5m)的须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有批文不得超过2年,且借款人或配偶须有一方户籍在住房所在地,工程建设必须封顶。
7、具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以下情形之一,不予贷款
1、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超过180㎡或属于商业用房、别墅、多层联体别墅。
2、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本套房办理了购房提取的。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含结婚前)因2套自住住房使用过(含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的。
5、办理商转公,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为同一套住房办理了购房提取或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的,结清商业贷款超过6个月的。
6、住房公积金连续欠缴3个月(含)以上的。
7、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一方信用预期连续3次(含)以上或累计12次(含)以上(已结清的个人助学贷款除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管理中心纳入失信黑名单尚未解除的。
8、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卡有合计2万元(含)以上未结清款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尚未解除的。
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宅基地或集体土地、划拨土地的。
10、同套住房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11、明显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以及不符合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PS:所有问答均源自公积金网站,最新消息以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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