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公司:沙特阿拉伯的崛起与沙特阿美石油的上市之路》,[美]埃伦·R.沃尔德著,尚晓蕾译,中信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320页,68.00元

在拜读《沙特公司》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一则新闻:沙特阿美石油公司2019年4月首发国际债券,引起极大轰动。预计发行大约一百亿美元,认购已经超过预计的三倍之多。为了此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沙特阿美石油公司还首次对外透露了经营业绩,其2018年收入高达三千五百五十亿美元,平均每天收入达到十亿美元,同比增长百分之三十五;净利润高达一千一百一十一亿美元,是我国中石化和中石油利润之和的六倍,同比增长百分之四十六点二,成为2018年世界上最盈利的公司。沙特阿美石油公司,也就是《沙特公司》这本书的主人公,其前身是阿拉伯美国石油公司,简称阿美石油公司。1988年,沙特政府拿回了全部的经营权以后,更名为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即沙美石油公司,并沿用至今。这个由沙特政府控制的石油公司掌握着全球最大的陆地和海上油田,是全球性的石油大亨,也是沙特政府财富的主要来源和沙特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因而,要了解现代沙特的历史,就不能不从阿美石油公司和沙特石油说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没有石油就没有阿美石油公司,没有石油和阿美石油公司,也不会有现代沙特,甚至是现在的中东政治格局。

沙特石油的重要性推动了美国在一战后开始经营沙特,在二战后全面抢夺沙特,这种重要性还决定了美国与沙特政府最终建立了特殊关系。

沙特土地辽阔,占阿拉伯半岛总面积的五分之四。但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前,当石油还在沙特地下沉睡的时候,沙特只是一个“帐篷加骆驼的国家”,居民过着游牧的部落制生活,内战、贫穷和落后是这个国家的主旋律。阿卜杜拉·阿齐兹·伊本·沙特统一沙特王国以后看到了石油的重大价值,打算售卖沙特石油租让权给英国的石油公司,但是英国投资者对沙特石油的储量和前景并不乐观,不愿接受伊本·沙特的售卖。1927年,沙特把从沙特、巴林和科威特的石油租让权卖给了美国海湾石油公司的子公司——东方海湾石油公司,美国资本和石油企业开始进入沙特石油领域。

1932年,巴林第一口油井喷出高产油流以后,加利福尼亚标准石油公司(即加州美孚)决定采取紧急行动,到沙特去争夺石油,从而引发了外国资本关于沙特石油的一次重要较量。加州美孚遇到了伊拉克石油公司的挑战,该公司的主要股东是英国控制的英波石油公司。加州美孚希望通过这场争夺,能够以最低的代价垄断沙特石油资源;伊拉克石油公司对沙特石油资源并不看好,它的主要目的是阻止美国人在该地区立足;而沙特政府,自然是待价而沽,希望从英美石油巨头中获得最高的利益回报。由于英方在谈判中既拒绝向沙特提供低息贷款,也不能够提供黄金支付,所付石油租让地的租金也低于美方,加州美孚最终打败伊拉克石油公司,于1933年5月与沙特政府达成了石油租让协议。加州美孚获得了整个沙特东部面积三十六万平方英里的石油租让地,同时还享有在沙特其余领土上获得租让地的优先权,协议的有效期为六十年。加州美孚享有从勘探、生产到出口原油和石油产品的专有权,并且获得了免税以及雇佣必要数量的警卫队和侦查队的权力。半年之后,加州美孚在特拉华州成立子公司——加利福尼亚阿拉伯美孚石油公司。作为回报,加州美孚向沙特政府提供总价五万金质英镑的贷款,每年向沙特交付五千金质英镑的租金,并提供二十万加仑汽油和十万加仑煤油,每产一吨原油的同时,向沙特政府缴纳租矿费四个金先令。1936年,美国另一个石油巨头德士古入股加利福尼亚阿美石油公司,购买其四分之一股份,加强了德士古与加州美孚在中东和沙特的石油合作。到1939年,加州美孚在阿拉伯半岛打出第一口高产油井之后,加州美孚又与沙特政府签订了原有租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获得了另外八万平方英里的土地,从而使租让总面积达到了四十四万平方英里。1944年,加利福尼亚阿美石油公司改名为阿拉伯美国石油公司,即阿美石油公司。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阿美石油公司先后发现了八个大油田,建设完成了大量的储油、加工和运输设施。美国势力逐步做大沙特,英国则节节败退,开始退出沙特石油的争夺。

1943年11月,美国石油储备公司的石油地质学家德高里尔受命率领一个考察团到中东地区去考察沙特及海湾国家的石油潜力。经过长途跋涉,德高里尔抵达波斯湾,依次考察了伊拉克、伊朗、科威特、巴林和沙特。1944年初,回到华盛顿的德高里尔向美国政府报告:中东地区探明和可探明的石油储量多达两百六十亿桶,其中沙特约五十亿桶,占百分之二十。实际上,该地区潜在的储量可能高达三千亿桶,仅沙特就达一千亿桶,潜在储量紧随沙特之后的是伊朗、伊拉克、卡塔尔和科威特。尽管中东地区开采技术落后,大量地区尚未开发或钻探,但世界上任何地区的石油都比不上中东。“世界石油生产的重心正在由墨西哥湾-加勒比地区向中东-波斯湾地区转移,而且这一转移会继续下去,直到重心在这个地区牢固地确立。”为此,德高里尔向美国政府提出加速海湾地区的石油开发,以替代欧洲和其他市场的美国石油。德高里尔的报告,引起美国政府高层包括罗斯福总统等人的高度重视,美国开始全力推动对中东特别是沙特石油资源的抢夺。

1945年7月,美国政府决定由阿美石油公司出面投资修建沙特通往地中海的石油管道,并推动阿美石油公司吸收伊拉克石油公司的两个美国股东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成为它的股东。问题在于,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是伊拉克石油公司的股东,它们参加阿美石油公司违反了1928年《红线协定》的规定。根据《红线协定》中“自我放弃条款 ”的规定,伊拉克石油公司的合伙人不得在红线范围内单独从事开发活动,而沙特正好在红线范围内,因此,除非伊拉克石油公司的所有合伙人都进入阿美石油公司,否则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是不可以加入阿美石油公司的。为此,在美国政府支持下,新泽西美孚和纽约美孚于1946年10月以法国在二战期间被德国占领,而法国石油公司是在法国注册的,它在伊拉克石油公司的股份因敌对身份而被英国在战时所接管为由,宣布《红线协定》无效,不再接受《红线协定》的约束。

1948年12月,一个德士古、加州美孚、新泽西美孚各占百分之三十股份,纽约美孚占百分之十股份的百分之百美国控制的阿美石油公司实体诞生了,《红线协定》正式作古。美国巩固了在沙特取得的石油租让地,突破了《红线协定》的束缚,开始全力支持本国石油公司在沙特和中东的发展。1949年,纵贯阿拉伯半岛的沙特经叙利亚至地中海赛达港的输油管道建成。阿美石油公司的石油产量从1938年的六万五千吨增加到1949年的二百二十多万吨,美国在争夺沙特石油资源的斗争中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当然,在另一方面,阿美石油公司的发展也推动了沙特石油工业和石油财富的长足发展。从此以后,美国政府成为阿美石油公司的后盾和保护伞,阿美石油公司则成为美国在沙特的前哨阵地和发言人。地处沙漠之中的阿美石油公司总部宰赫兰成为沙特领土上的国中国,拥有美国人生活的所有设施、便利和特质,所不同的是用很高的铁丝网把这个国中国与沙特人民隔离开来。阿美石油公司既是一个经济实体,也是外交机构,拥有政治、军事、司法等一系列权力。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阿美石油公司的很多高层领导与中央情报局有直接联系,是美国在海湾地区的主要情报站。

另一方面,美国在与英国争夺沙特政治、经济和军事控制权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从1944年开始,美国根据《租借法案》加快对沙特的援助步伐,到战争结束,美国直接或间接向沙特提供的援助达到九千万美元,其中百分之七十三是赠予的,美国成为沙特最大的援助国。1945年,美国总统罗斯福在雅尔塔会议之后前往苏伊士运河的大苦湖秘密会见沙特国王伊本·沙特,为加强美沙关系做努力,并推动沙特正式对德宣战。宰赫兰军事基地也于1945 年建成,成为当时美国在海外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军用机场。美国无论从政治、经济、军事上都开始全面取代英国在沙特的地位。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尼克松入主白宫以后,推行“尼克松主义”,在中东海湾地区实行“双柱政策”,把伊朗和沙特塑造成美国在中东海湾地区的两个主要盟友,以抵御苏联力量对中东的侵蚀。特别是第四次中东战争和第一次石油危机以后,美国进一步体会到沙特作为世界最大的产油国、中东最有分量的温和阿拉伯国家和最坚定的反苏君主国的重要性,开始全面加强和沙特的关系。美国通过“美沙经济合作委员会”全面开展美沙工业、贸易、金融、石油、科技、农业、教育等领域的合作,吸引巨量的沙特石油美元进入美国金融和经济领域,购置不动产、购买股票、投资证券市场和各类企业、存入美国银行、购买美国政府发行的债券、购买美国武器装备等。通过这种投资,美国把经济结构单一的沙特的资金吸引到美国,加强了美沙经济联系,使得沙特在经济上加深对美国的依赖。同时,美国政府也鼓励美国的跨国公司到沙特投资,参与沙特的经济建设。大量美国公司进入沙特,从事建筑、制造、服务、石油、军事设施建设。美国大规模对沙特的开发建设不仅为美国的技术、商品、资金找到市场,而且加深了双方人员的交往和了解,使双方的经济联系和相互依赖更加密不可分,在某种程度上也推动了沙特人思想意识的转变和社会的转型。通过“美沙安全合作委员会”,美国向沙特提供大规模军事援助、开展军事人员培训、修建海空军基地等军事设施、建设军事院校,帮助沙特实现军事现代化。通过强化与沙特的军事合作,美国一方面使沙特真正具备“双柱”之一柱的军事能力,成为美国在中东的主要盟友,另一方面,也加深了沙特对美国的军事依赖,从而加强了对沙特的控制。

沙特阿拉伯沙漠中的Shaybah油田

沙特政府在面对自己的石油资源时顺应时代潮流,运用灵活手腕,在充分利用沙特的石油优势时,注意维护沙美特殊关系,确保美国对沙特处理石油问题的容忍,从而实现了自己的石油利益,推动了国家发展。

不论是伊本·沙特,还是他的继任者萨乌德、费萨尔、哈立德……执政的长短不同,治国的能力不同,但是对利用石油充实沙特财富、满足王室生活、推动沙特发展、巩固沙特王权这几点上其实并无二致。到了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沙特石油工业的发展和沙特政府对石油的掌控,迎来了三个新机遇。第一个是五十年代沙特与阿美石油公司修改原先的石油租让协议;第二个是六十年代石油输出国组织,即OPEC的成立;第三个则是七十年代发生的中东产油国围绕石油权益的斗争。第一、第二个机遇发生的时候,沙特石油的掌舵人是伊本·沙特国王、费萨尔王储和石油大臣塔里基,而第三个机遇发生的时候,沙特石油的掌舵人换成了费萨尔国王和石油大臣亚马尼。

五十年代初,沙特要求修改它与阿美石油公司原先签订的石油租让协议,实行利益对半分原则,这成为阿美石油公司面临的“第一个潜在的重大危机”。最后,美国国务院同意阿美石油公司以向沙特政府缴纳所得税的方式满足沙特关于开采石油的利润对半分的要求。阿美石油公司所缴税额相当于阿美石油公司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仅1950年到1951年,阿美石油公司向沙特的付款额就从六千六百万美元增加到一亿一千万美元。1951年,双方又就付给沙特百分之五十利润的方式达成协议,付给沙特的百分之五十利润必须在阿美石油公司向美国政府交税之前付清,这样,沙特政府的石油收入比1950年到1951年又有所增加。这种对原有特许权的重大改变,是沙特与美国在石油领域开展斗争并取得胜利的开始。更重要的是,特许权原则的重大改变,极大地增加了沙特政府的财政收入,使之不仅可以更多满足王室奢侈生活的需要,而且可以满足沙特国家发展和民生建设的需要。

到了六十年代初,塔里基与委内瑞拉矿业部长阿方索共同推动了OPEC的建立,使包括沙特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在开展本国石油权益的斗争时摆脱了各自为战的状况,走上了联合斗争的道路,从而为争取更多的石油权益创造了条件,也为沙特与阿美石油公司的斗争加注了更多力量,为取得未来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进入七十年代,费萨尔国王与亚马尼带领沙特深度参与了OPEC国家争取本国更多石油权益的斗争。这个斗争主要集中在争夺石油标价权、石油参股与国有化以及第四次中东战争中的石油禁运上。1970年12月,OPEC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举行第二十一届部长级会议。会议决定首次在OPEC历史上联合开展与跨国石油公司就石油标价权等问题进行谈判:“确定在成员国营业的石油公司纯收入的55%为最低税率……确定在所有成员国中统一提高标价或税收参考价以反映国际石油市场普遍改善的情况。”斗争的结果是,跨国石油公司分别与沙特、伊朗、伊拉克、利比亚等产油国签订《德黑兰协定》和《的黎波里协定》,大幅度提高石油标价和石油税率。

通过这场斗争,沙特等OPEC产油国在提高石油标价的同时,基本掌握了本国石油的标价权,这种权力的转变是美国在二战后控制中东石油开采、生产、定价、销售以来的第一次,也为产油国在以后有关石油领域的斗争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产油国成功获得了对原油价格的影响力并由此掌握了自己国家的收入,而历史上,这种原油定价权和对收入的控制是掌握在石油公司手中的。”现在,产油国可以通过大幅提高油价来增加收入而无需通过此前增加石油产量的方式来增加收入。

1971年,产油国推动了旨在结束跨国石油公司对石油资源所有权控制的参股权和国有化运动,提出逐步增加在跨国石油公司中的股份,最终实现国有化,完成对本国石油资源和石油产销的控制。最后,沙特等国与跨国石油公司达成了《参股总协定》,实现到1982年产油国在所在国石油公司总股份中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一的目标,同时按“最新账面价值”给予跨国石油公司赔偿。根据这项规定,沙特政府对阿美石油公司参股百分之二十五,阿美石油公司获得了五亿两千五百万美元的巨额补偿。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沙特推动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发动了针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石油减产和禁运,从而引发了第一次石油危机。通过这场斗争,沙特不仅支持了阿拉伯国家的对美对以斗争,建立了阿拉伯国家反以领袖的形象,还趁此机会扩大了对本国石油工业的国有化控制并且进一步增加了利润,同时还为沙特最后成为本国石油工业的主人奠定了基础。

在抓住时代潮流,逐步向阿美石油公司收回石油控制权的过程中,沙特政府手腕始终相当灵活。沙特石油是美国最大的罩门,而沙美特殊关系是这种控制权之变的最大保障。无论在斗争的哪个阶段,沙特都明白,美国不能没有沙特的石油,美国政府和跨国石油公司也都明白,确保石油的稳定供应是首位的,至于石油控制权的变更是渐进的、可逐步接受的,“但至少在现阶段石油还是控制在跨国石油公司手中”。所以,确保沙特能够逐步获得石油控制权,从而掌控国家财富并推动社会发展,是沙特政府的目标,而实现目标的前提是确保美国以及跨国石油公司稳定的石油供应和满意的补偿,至于石油的断供与禁运,从来只是沙特政府实现目标的工具,而不是目标本身。如果不能让上面的前提得到满足,“沙特公司”不仅不会成为沙特发展的助力,恐怕还会成为美国从背后动摇沙特政府的变量。即使是在第四次中东战争的石油禁运中,当基本目标达到以后,沙特也是最先松动石油禁运立场和最先劝说其他国家终止禁运并真正推动禁运解除的国家。而沙特的这种做法,使得沙美关系在石油禁运后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美国不仅在1974年解除了对沙特的武器禁运,尼克松还成为第一位访问沙特的美国总统,沙美两国全面的经济和安全合作也随后蓬勃展开。

实际上,沙特王室从来不缺乏对现实政治的清晰认识,审时度势、顺势而为,在利用石油开启沙特国家现代化进程上如此,在解决阿美公司与石油财富、沙特家族与王权更替、国家发展与沙美关系等问题的过程中也如此。另一方面,对阿美石油公司和沙特政府来说,变化是必须的,任何一个企业或者国家,无论你如何强大,如果只一味固守传统,很可能就会逐渐走向衰败,而适时的多元化发展和变化可以帮助企业和国家更好地面向未来。《沙特公司》这本书则对这种顺应时势的变化和对现实政治的认知做了清晰、全面的解读,以石油或者说“沙特公司”为主线,从石油、政治、王室、宗教、经济、企业、文化、教育等多个层面,以更广阔的视角、更庞大的信息和更丰富的历史维度,揭示了沙特的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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