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上周五蓝帆转债上市,很久都没有看到一只可转债从未上市到上市都受到极大的关注度。而且更让投资者惊讶的是控股股东的大宗折价转让可转债,根据深圳交易所数据显示,蓝帆转债6月19日大宗交易806.92万张,成交额91,729.51万元,成交均价113.68元,这个价格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跟实际市场在140元以上的价格,实在相差太多,不得不让人感叹大股东的无私精神?还是另有隐情呢?

一、历史并不是只有蓝帆转债发生大宗

今年以来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的可转债为数众多,下表是统计今年以来所有大宗发生100万张以上的交易:

偏差在10元以上的可转债大宗一共发生14起,其中最大的偏差应该是海大转债了,偏差高达40元,所以你会认为大股东是慈善机构,低价卖出到手的肉,为别人做福利?而且如果你细心的话,你还会发现希望转债这种高价减持的发生了,难道是因为希望转债未来更有希望吗?导致接盘侠高价大宗接盘?真正的原因恐怕是代持吧!!!

二、转债代持

这社会就是这样,有需求就有供给,大股东大规模持债不利于减持,因为大股东减持可转债是要公告,而且因为持债的原因无法在股东会上投票关于可转债的提议,因此为了便于后期管理可转债,以及施行有利于自己的方案,很多大股东都会选择债券代持业务。

1、定义与合规性

债券代持是指在银行间市场通过不转移实质所有权的交易,而请他人代其持有债券的业务。

2018年1月央行在官网公布了传闻中的“302号文”:《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这份由一行三会联合下发的文件从债券杠杆率水平、监管分工、债券代持业务等方面“加码”了监管力度。对债券回购和代持交易作出了明确限制。302号文指出,债券市场参与者不得通过任何债券交易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规避内控或监管,或者为他人规避内控与监管提供便利。

2、代持养券业务

所谓的“代持养券”,实质上是类似债券回购或质押融资的行为,业内也称为“飘券”,一方面可以通过将债券交给其他机构代持,获得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投资者通过代持出表,可以规避持有单只债券上限的规定。“前几年债券代持业务很火,但2016年年底国海证券发生‘萝卜章’事件,这起债券风险事件牵连甚广,给债券市场带来很大冲击,随着监管机构介入代持业务也受到重创,而之前的302号文明确代持行为属于买断式回购,应纳入表内核算,也将大幅提高代持成本,过去靠高杠杆提升收益的策略也会受到压制。”

3、可转债投资持债批信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8.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7.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1.7.2规定:

因此一般大股东在找代持时候要分散代持,防止出现需要批信的漏洞。

4、可转债代持的意义A、融资需求

所谓的“代持养券”,实质上是类似债券回购或质押融资的行为。明面上可转债大宗是低价卖给了对手,但是实际情况还有抽屉协议,双方约定可转债卖出价格,以及相关代持费用和分润等。所以,在大股东不愿意以目前价格卖出的情况下,选择代持就是一个非常好的路子,既可以免去持债的资金占用风险,有时候还有个稍微的专业机构帮你打理。

B、股东会投票需求

交易所明确规定,持债的投资者不能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有关可转债的决议,应回避,因此转债代持业务,可以让大股东可以顺利的推动有关可转债相关的决议,包括下修转股价等。

C、提高杠杆

多次代持。融入资金,买入债券,将买入的债券再次代持,再融入资金。循环可将杠杆放大至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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