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

一问

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理论上最多四次,但具体情况要区别对待

羊城晚报讯记者刘薇报道:最新版的广州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办法已在3月7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每个缴存职工只能贷两次公积金,家庭购房套数“认房”又“认贷”,并执行差别化的首付和利率政策。对此,有市民问,如果是夫妻两人一起算,到底能贷几次公积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回应羊城晚报记者称,理论上最多贷四次,但如果综合限购等政策,就要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很可能并不能贷那么多次。

记者注意到,新的《办法》中不予贷款的第三条就是“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由于目前广州仍执行限购政策,因此暂停发放第三套房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对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

具体来说,“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那么问题就来了,夫妻二人买房,到底能贷几次公积金?记者在向公积金中心方面咨询后获悉,理论上夫妻如果都缴存了公积金,那么任何一方都是有两次机会的,但因为组成了家庭,就又要看家庭的房产情况和贷款情况。“关键是看申请时,家庭名下还有没有房产,以及贷款的次数。”

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举例称,比如老公曾买过两套房,但他和妻子从未贷过公积金,那么只要他把两套房都卖掉,家庭名下无房产,就仍然可以申请贷两次,如果这两套房的贷款都还清了又被卖掉,那么又可以以妻子的名义再贷两次,这是最“理想”的状态,可以将两个人的机会都使用到。但通常情况下,要做到这样难度较大,因单人贷款额度只有60万,双人贷款额度才100万,实际申请中,很多人都是以两个人名义一起申请的,那么只要有过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就无法有四次那么多了。

比如老公贷过一次公积金来购房,第二次贷款时第一套房子贷款已还清并出售,那么家庭名下是无房产的,再贷款仍可按首套来算,但由于老公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如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那老公的机会就用完了,还剩下老婆的一次机会;如果房子只是还清了贷款并未出售,那么家庭就拥有了一套房产,再买房贷款就要按二套来算,执行差别化的首付和利率政策,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如果第一套的贷款未还清就再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如果两次贷款购房后房子都没有卖,那么家庭已经拥有两套房产,即便夫妻有任何一方还没用到自己的权利,都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因为第三套房停贷。

“由于目前广州仍限购,因此情况就比较复杂。如政策今后有变动,那么办法也会相应作出一些调整和简化。”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表示。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职工购买一手期房,可通过承办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并在相应网点办理贷款手续。但如果购买的是一手现房或二手房,就应向公积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贷款手续,不再通过银行。

公积金

制图:张江

刘薇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