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里百科词条:常州住房公积金新政10月18日实施,将暂停商转公贷款。自2021年10月18日起,已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但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缴存人,请尽快还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手续。

此外,已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借款人变更业务但尚未还清原贷款的缴存人,请尽快还清原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办结贷款担保手续。

符合“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情形且今年尚未办理的缴存人,请于2021年10月15日前办理该类提取。

【END】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