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南方日报、南方 记者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正式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市新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进行调整。

《通知》显示,从2022年7月1日起,2022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8257元,最高月缴存限额由上一年度的5988元上调至6782元,所有缴存单位均应在8月底前完成调整。

记者注意到,结合城市社会经济有序发展局面,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已成惯例。《通知》显示,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新一年的汇缴年度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如何确定新年度的缴存限额?该通知显示,2022缴存年度(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的支付工资等)的月平均数。

结合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1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通知明确,2022年度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8257元。

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同样做出调整。根据“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 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的计算规则,通知指出,2新一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91元,合计上限为6782元。对比去年6396元的限额标准,增加了386元。

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住房公积金限额有序调整的同时,住房公积金在新一轮限额调整中也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和灵活性。一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空间再次得到明确,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建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另一方面明确企业缴存基数和额度调整需及时告知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切实有效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记者】张峰

【通讯员】饶伟军

【作者】 张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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