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想知道通过公积金怎样算出自己的总收入,这其实是非常麻烦的。

正常来讲,应当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所以,跟当月的工资也是没有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的交费比例非常不稳,从5%到12%不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真实的工资收入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是自己选取一个住房公积金基数。住房公积金交费一般采用核定制度,对单位申报的公积金基数不会抽查用人单位的收入情况。

假设用人单位就是按照本人的每月应发工资来缴纳公积金和社保费。如果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按照5%计算。

如果每个月个人扣缴2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也需要缴纳相同钱数的单位部分。缴费基数等于200÷5%等于4000元。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般是养老8%,医疗2%,失业保险0.5%,这样还会扣除420元等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多数的用人单位都没有建立,一般不予计算。

所以,应发工资4000元,实际到手大约3380元。

不过,总收入并不是这样计算的。

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钱数都会进入个人账户,也是属于个人收入的一种,不过是被国家强制储蓄起来。职工很难扣工资的8%,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是8%。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缴费2%,但是至少返还2%,深圳地区高达5%。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每月增加400元。

所以,我们的总收入应当是4000-20元加200元,等于4180元。实际上有800元都会进入个人账户给国家储蓄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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