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4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业务办理贷款预申请功能

正式上线运行啦!

这为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

开辟了一条高效便捷的服务通道!

实现了传统柜面业务向“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延伸:

*您可以在网上自助查询、计算自己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还款金额;

*您提交的贷款预申请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通过一次性告知清单,提醒您备齐贷款办理所需的所有材料;

*预审核通过后,您可以网上预约时间办理业务,实现办理贷款业务“最多跑一次”。

办理流程

南宁缴存职工可以通过访问http://www.nngjj.com/,登录南宁住房公积金网站个人网厅。

在完成注册登录个人网厅后,即可点击,“贷款预申请”,进入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申请页面,可以自助查询、计算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还款金额。

在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房屋信息、贷款信息后,要记得点击“贷款文件上传”将部分购房材料的图片上传哦,贷款审核工作人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预审核的。

预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前往或通过个人网厅、12329服务热线预约时间到前台办理贷款业务了!

还可以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查询贷款预申请办理进度及审核结果;工作人员也会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告知您的业务办理进度。如需咨询公积金政策、监督公积金服务,可通过12329热线与客服一对一交流。

温馨小提示

一、公积金贷款预申请的受理范围包含市本级贷款服务部及六县管理部,请按照您的购房所在地选择相应的办理网点。

二、公积金贷款预申请的房屋类型现只有“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及“二手房、拍卖房”两类,其他房屋类型暂时无法在网厅预审受理。

三、预审结果仅代表我管理中心对该次网上提交材料及申请人及其配偶当时的公积金缴存、还款能力、住房套数等状态下贷款业务的审核结果,最终贷款业务办理都以申请人在前台办理时当面提交的材料及当时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状态、还款能力状态、住房套数、信用状况等情况为准。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

在南宁市城区购房的请到贷款服务部办理贷款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5楼

贷款服务部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在南宁市六县购房的请到管理中心各县管理部办理贷款

联系电话:12329

贷款条件

1、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备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我中心准予贷款后,银行接收贷款材料,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放款条件

1.借款人仍须正常缴存公积金。

2.借款人所购住房主体结构必须封顶。

贷款种类

1、纯公积金贷款

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可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危旧房改住房、二手房、自建住房等普通自住住房。

2、组合贷款

纯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申请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来补充购房资金。

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2、贷款期限为1-30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分两档: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及官网、南宁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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