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财综[2020]132号《关于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和支取等流程变更的通知》,为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新职工住房补贴管理,加大财政管理力度,决定将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和支取等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为市财政局管理。

国库科接到任务后,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及文件,熟悉业务,积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财政局综合科沟通,配合综合科制定下发了新的业务流程。经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审计,并与缴存单位核对、认证单位和个人余额,于十月末顺利完成交接。移交账户资金5.43亿元,共计229户,完成核对认证162户。

十一月开始,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和支取等相关业务按新流程正式运行,截至目前办理单位缴存7435万元;支取59人,523万元;单位调转193人,运行平稳。

来源:鞍山市财政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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