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9年7月11日,场外除息日为2019年7月10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14年2月19日起,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1000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的公告》。

2、权益分派期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6、本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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