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银行业部分焦点事件接受了《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

在采访中,该负责人回应了有关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已向辽宁、甘肃、河南、大连四省市分配了1030亿元专项债额度。近期,相关部门还要批准一些地方的专项债发行方案,预计到8月底,将完成全部3200亿元额度的分配工作。

使用专项债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最早可追溯到2020年7月。此前,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专项债资金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等七大领域。2020年7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使用专项债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主要通过可转债等形式补充。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资金,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补充对象一般为当地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方案按照一行一策来进行确定,并建立市场化的到期退出机制。

在2020年三季度政策调整后,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都出现了明显上升,当年四季度末较二季度分别上升0.43和0.14个百分点。随后,城商行和农商行资本充足率一直平稳增长。截至今年一季度,前者资本充足率保持较好,仍高于疫情前水平,但后者已较疫情前出现明显下降。

银保监会等管理部门,在继续推动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同时,也加强了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银保监会引导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问题银行和资产处置机构,做实做准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分类,丰富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积极开展剥离不良贷款分省试点工作。今年1-5月,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了不良贷款394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处置1072亿元。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平稳进行。

伴随疫情受到有效控制,经济已步入修复进程,实体经济信贷需求也将逐步释放,对商业银行贷款投放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规模问题,小微企业往往不具备从大中型银行处获取信贷支持的资质。因此,中小银行类似于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是信贷投放的重要渠道,对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具备重大作用。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提升其资本充足率,是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继续上升修复的重要措施。

但就目前的措施来看,使用专项债用于银行资本金补充,仍然具备一定的限制。专项债的发行周期多为10到15年,与银行资本金要求的无固定期限存在矛盾,到期后的退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专项债的使用。此前,对中小银行进行专项债注资主要通过金融控股集团间接入股和当地财政部门认购转股协议存款的形式。后创新了允许专项债资金购买银行可转债的模式。但债权股权的期限错配、地方政府财力限制和退出问题仍然限制了资本金补充的规模和范围,补充方案尚待更多调整和创新。

对此,银保监会表态,未来将按照“省里有方案、能快则快、分批发行”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尽快上报方案,加快审批进度,及早完成专项债发行工作,发挥其防风险保稳定促增长作用。资本金补充将继续有序进行。

预计短期内,中小银行资本金补充的资金仍以专项债资金为主。补充方案则在保持原有方案的基础上,允许地方政府进行一定的创新探索。而前期资金到期问题,暂时不会影响现阶段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到期后则可能使用资金置换的方式,将对应的债权或股权转移至地方金控平台。后续在关注补充方案之外,还需关注各地专项债发行的审批进度和发行规模。

(作者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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