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称,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简称“南向通”)将于9月24日(下周五)上线。随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召开答记者问,阐明“南向通”推出的意义和影响。

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进程加快

“南向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与香港合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机构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有利于稳步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有利于支持香港提升竞争优势,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一直在提速,在“南向通”推出之前,“北向通”上线已有四年时间。在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也介绍了过去四年“北向通”的运行情况,以及“北向通”上线后对人民币资产产生的积极意义。

央行有关负责人称,“‘北向通’开通前,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约为850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这一规模已经达到3.8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速超过40%。其中,‘北向通’的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约1.1万亿元人民币,四年来累计成交量为12.3万亿元人民币。全球前100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78家参与进来。实践证明,‘北向通’运行平稳高效,已经成为境外机构入市的重要渠道,交易日趋活跃,两地监管合作顺畅,社会各方反响良好。”

对于在债券“北向通”上线四年多后开放“南向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四年来,人民银行始终关心关注我国香港债券市场发展,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共同积极研究“南向通”可行方案。按照中央决策部署,适时开通“南向通”,一是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二是有利于巩固香港联接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现阶段参与“南向通”的投资者有哪些?

据中国人民银行介绍,现阶段参与“南向通”的内地投资者,暂定为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为“南向通”提供债券登记、存管、托管、交易、结算、清算等基础性服务的机构,包括两地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和托管清算银行。其中,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首批境内托管清算银行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

工商银行表示,作为“南向通”业务首批托管清算试点银行,工行内地及香港分支机构通力合作,全面做好为投资者提供跨境托管、资金清结算、货币兑换及套期保值、境外债券做市等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工行还将在“南向通”框架下以投资者身份积极参与,提升全球经营能力。

境内投资者可使用人民币或外汇参与

资金只可投资债券

根据央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境内投资者可使用人民币或外汇参与“南向通”,相关资金只可用于债券投资。同时,央行还明确了境内投资者不得通过“南向通”非法套汇。使用人民币投资外币债券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办理外汇资金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投资的债券到期或卖出后境内投资者不再继续投资的,相关资金应汇回境内并兑换回人民币。

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针对“南向通”的影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指出,债券通“南向通”是交易中心积极接轨国际规则、深度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的有益实践。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正在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这对于金融业开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南向通”的推出将进一步丰富境内投资者配置全球资产的渠道,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的良性互动,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的提升,以及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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