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型债基适合一次性投资还是定投「创新型混合估值法债基要来 瞄准个人投资者 要买吗 」
多只采用市值法和摊余成本法混合估值的债基申请材料近期获受理,产品主要定位零售客群。首批来自28家公募基金公司申报的6月1日获受理,包括国泰君安证资管公司的安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润泽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基、中银国际证券公司的安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基等,或为首批采取混合估值法的债券基金,即部分资产采用市值法估值,部分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不完全统计,6月以来短短7天先后有三批共50家基金公司密集申报了该类定期开放债基,那么其吸引力何在?
“相比过往完全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券型基金,混合估值基金投资更灵活;相比于市值法估值的基金,其净值曲线更加平滑。”业内人士称,这对于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有一定吸引力。
后《资管新规》时代,保本及预期收益型理财退出,广大个人投资者对相对稳健的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的投资需求仍然存在。而债券型公募基金持有人中,机构持有规模占比多年来维持在90%上下。主要原因之一是,对标债券型基金收益率水平的个人投资者,普遍对亏损较敏感,而主要采用市价法估值的公募债基,其难以避免的净值波动令许多人望而却步。
2019年以来推出的摊余成本法债基有效解决了债基的波动性问题,但其主要服务机构投资者,普遍设定了较长封闭期,以拉长久期获得更高的票息收入。据上海证券统计,摊余成本法债基平均定开周期长达4.23年,并不满足多数个人投资者需求,相当部分的定开债基也不对零售客户开放售卖。截至2021年末,存量摊余成本法债基机构投资者持有占比高达99.91%。
业内人士预计,此次混合估值法债基中,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的资产也将严格满足“剩余期限不超过剩余封闭期”要求。根据现有申报信息,首批混合估值法债基的定开周期多为1至1.5年,较此前的摊余成本法债基大幅缩短,这意味着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资产剩余期限也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2022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稳妥发展固收类产品,支持个人零售型债券产品发展”。
上海证券基金分析师陈丹忆指出,混合估值法债基创新产品能够结合两种估值模式的优势,适度降低产品波动性的同时维持较宽的投资范围,满足净值化转型过渡需求,缓解资管新规实施初期对财富管理市场带来的短期冲击。但长期来看市值法仍然是大趋势。
同时,在不显著提高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严格、有限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缩窄公募基金及银行理财间的产品差异,有利于促进大资管行业良性竞争。
6月2日,财政部印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其中强调:“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当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此外,摊余成本法债基的发行数量及规模均受到严格限制(每家两只、限额 80 亿),预计混合估值法债基的数量及规模也将受限。
“定位于零售客群的混合估值法债基,通过估值模式创新,在严控风险前提下优化投资者体验,有望获得更多个人投资者青睐,也有利于提升公募基金承接个人稳健型投资需求的能力。”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