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贵阳市某公司上班,有连续缴存5年的公积金,离职后导致公积金断缴三个月,期间也没有进行补缴,现在重新换了一家公司工作并缴纳了公积金,我还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上班时,单位连续给我缴纳了3年的公积金,现在离职了,也没有再工作,公积金就处于停缴状态,请问可以使用原来的公积金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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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较多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咨询,想了解公积金断缴、停缴后是否能使用。对此,问政记者特别邀请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为市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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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规定,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必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不得脱缴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一、若职工离职再重新就职,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

例1:张某于1月份从原公司离职并停缴住房公积金,在同年4月与新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并从4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公积金已脱缴三个月,不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需要在新单位连续正常缴存满六个月才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

例2:陈某于8月份从原公司离职并停缴住房公积金,在同年9月与新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并从9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属于连续缴存。在陈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际缴存满六个月以上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若职工离职后没有在职的,这样的情况属于停缴,不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职工离职满六个月且无新的就业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处于停缴状态,可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贵阳公积金已在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渠道均可在线办理。

注:贵阳融媒问政主页已开通留言反映功能,网友可点击贵阳融媒问政头像进入主页,点击主页下方菜单栏“我要问政-反映问题”即可。如图所示:

来源: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

记者:任璐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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