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联邦制对美国有什么积极作用「联邦制国家的优缺点」
众所周知,美国是由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50个州和关岛等众多海外领土组成的联邦共和立宪制国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采用现代联邦共和制政体的国家。
不过在联邦共和制之前,美国刚独立的时候实行的其实是邦联制。
北美殖民地
为什么是邦联制美国的前身是13个英属北美殖民地,殖民地人民的组成错综复杂,除美洲原住民、被贩卖的黑人外,还有英国人、法国人、荷兰人、德意志人、瑞典人、瑞士人、爱尔兰人等。
根据各自生活习俗不同、语言不同,在各个殖民地内出现了各自类型的聚居区。
按阶级和经济发展状况来说,又可以将整个英属北美殖民地分为三块:北方拥有发达的捕鱼业、造船业、畜牧业和工商业,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主,人员构成主要是清教徒、破产的穷人、手工业者、中小工商业者、契约奴等,整体受教育程度较高,但是对宗主国英国的效忠度很低;
南方则拥有发达的奴隶制种植园经济,人员构成主要以地主、贵族、奴隶主为主,享受着奴隶制所带来的各种便利,对宗主国的效忠度很高;
而中部则将南北两方的优势结合在一起,既有发达的工商业,也有规模不小的家庭农场,人员构成既有工商业者,也有地主、贵族、奴隶主,对宗主国效忠度一般;
经济迅速发展的北美殖民地
当时英国对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统治非常的宽松,虽然派遣了总督,但实际上当地各项权利都掌握在议会手中,享受着一定程度上的自治权:殖民地议会在不与宗主国法律相抵触情况下,具有颁布法律、征税、分配殖民地经费等项权利,就连总督每年的工资都需要殖民地议会来确定是否发放。
也就是说,英属北美殖民地很早就确立了政治和法律上的半独立地位。
同时,这13个殖民地就互不统属,每个殖民地都拥有自己独立的地方政府和法律,在行政上彼此之间没有个先后、尊卑关系,各自为政,互不相干。
而且各个殖民地的经济模式往往又重合的地方,彼此之间相互竞争,互相设置关税壁垒,实际上这13个殖民地之间天然存在各种矛盾。
英国海关官员突袭民宅,搜查走私品
复杂的人员、阶级构成、经济模式,使得殖民地人民结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他们选举各自群体的议员维护着各自群体的利益,而不同殖民地之间又互相竞争,使得当时13个殖民地之间并非铁板一块。
并且,当时许多大陆议会参与者都是英国人或者与英国关系密切,他们的立场并不坚定,他们并不是真的想要建立一个真正独立的国家,并不希望与英国割裂。
在独立宣言发布两天后,也就是1775年7月6日,北美联合殖民地的代表们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性的公告》的文件。
文件就曾经记载:我们无意解除已在我们之间长久而幸福的存在的那一联合,并真诚地希望看到这一联合恢复,我们招募军队并非怀有野心,以图要同大不列颠分离或是建立独立国家。
这样产生的后果便是,虽然大家目标一致,但各大殖民地谁都不服谁,谁都不希望再出现类似于英国政府这样的中央集权来剥夺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自由、损害自己的利益,其中一个殖民地想当领导者,也会被其他殖民地所反对。
大陆会议
只是此时英军兵强马壮,如果不联合起来就只能是死路一条,这13个殖民地必须尽快联合起来,建立一个统一的指挥机构来统筹领导接下来的战争和胜利后的国家建设。
1776年6月12日,大陆会议决定任命一个由13人组成的委员会为新共和国起草宪法草案。决议由各殖民地的一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准备和消化这些殖民地之间将要建立的邦联形式。
既然大家都不希望别人骑到自己头上,那就大家都当实权副总,各自管理各自的一亩三分地,再弄个老总当吉祥物。在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之后,1776年7月12日,委员会向大陆会议提交了《邦联条例》的第一份草案。
1777年11月15日由第二届大陆会议(北美13个州的代表会议)提交通过,1781年2月2日完成各州批准,3月1日生效,13个殖民地算是联合起来。而1777年11月15日通过的《邦联条例》也成为美国第一部宪法性质文件。
要么加入,要么死亡
有意思的是,《邦联条例》是美国人参考了印第安人的社会制度所制定出来的。早在美国独立战争前几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已经开始思考殖民地如何脱离英国,如何在脱离英国之后建立一个新政体。他深入美洲原住民部落进行考察,并明确指出易洛魁是一个典范。
在奥尔巴尼会议上,富兰克林说:“如果六个无知的野蛮人民族,能够形成这样一个联盟,这将会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但它已经存在了很久,而且似乎是不可分割的,而对于10个或12个英国殖民地来说,类似的联盟却显得不切实际。"
富兰克林认为,除非殖民地之间像易洛魁人那样建立起一种纽带,否则他们都将灭亡。
1775年夏天,在列克星敦和康科德爆发战争后,开国元勋们在大陆会议上开会,组建新政府。一群易洛魁酋长和战士,提醒国父们注意卡纳萨特戈的话。卡纳萨特戈将易洛魁人联盟的建立描述为:“我们睿智的祖先,在五国之间建立了联盟和友好关系。我们是一个强大的邦联,如果你用同样的方法。。。那么你将获得新的力量。”
美国的大陆会议和制宪会议都公开提及和参考美洲原住民的观念和具体做法,在美国革命后的一百年间,美国人都相信和知道美洲原住民的思想是美国民主制度的源头。
邦联国会
什么是邦联1777年11月15日通过的《邦联条例》规定设立一个邦联国会,每个州都可派若干代表参加。每州不论人口多少,都在国会中有一票表决权,所有重大事项要有九票才能通过;而对条例的修正则需要十三州一致同意。
该条例授权全国政府处理某些外交事务、宣战、管制货币铸造、确定度量衡标准、举债借款、建立邮政系统、筑路、以及征募陆军和海军,但上述权力不是邦联国会专有的:每个州都可以做这些事情。
而且该条例没有授权国会征税和筹款;国会只能向各州募集款项。国会也无权管制外贸、建立全国法庭、或强制实施自己的命令。
简单来说,邦联本质上就是一个友谊的联盟,是个联合会,没什么太大的实权,真正的权力依然在各个新建立的州的议会和州政府手中。
大陆券
邦联的问题首先就是内忧: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货币发行、征税、筹款机构,在独立战争期间,各州为了维持军队开销开始大量印刷美元;大陆议会则大量发行了一种叫大陆券的代币,总价值为4亿美元,据统计,当时的战争经费有57%是通过发行这样的美元来筹集的。
同时,邦联国会则通过出售带息债券、向士兵和物资提供者支付预期兑现的欠条等方式借贷了大量资金。
这种混乱的方式所导致的后果是灾难性的:由于无节制无规划地滥发货币,到1781年底,通货膨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普通美国人手里的没有几乎变成了废纸。
至于邦联国会就更惨了,因为国会只能向各州募集款项,没有直接发行货币的权力,也不能直接征税,压根儿就无力偿还那些独立战争时期发出的债券。
更糟糕的是,独立后的各州因为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各州之间在殖民地时期就存在的贸易壁垒依然在阻碍着各州之间的经济来往,美国通货膨胀严重,经济开始迅速下滑。
美国走私者
其次是外患:
美国对外贸易几乎被英国完全切断:强大的英国皇家海军封锁了美国海面,严禁美国船只驶入加拿大与西印度群岛进行贸易活动,严禁美国船只停靠英国人的港口,并且利用自己的强大国力迫使其他欧洲国家疏远美国,美国在国际上被彻底孤立。
与此同时,英国向美国大规模倾销廉价工业品,同时抬高了进口美国商品的关税,取消对原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一切贸易优惠。
而且因为没有宗主国的庇护,长年在海外从事贸易的美国商船队也经常受到海盗袭击损失惨重。
一套组合拳令从殖民地时期开始就严重依赖英国的美国经济遭到重创,独立战争前夕,北美每年运往英国的生铁为3929吨,1791年下降为797吨,作为经济支柱的烟草、稻米和蓝靛的出口也大幅减少,美国的航运业、商业遭到毁灭性打击,连带造船业一起萎靡不振。
从1784年到1786年,美国从英国进口货物总价值760万英镑,而出口货物仅为249万英镑,严重的逆差让美国经济雪上加霜。
西进运动
而且英国不甘心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的失败,在加拿大囤积了重兵随时准备进攻美国,并以加拿大为基地在美国西部资助当地的美洲原住民,寻找代理人进行活动,在西部和北部则不断挑唆美洲原住民袭击美加边界、美国与美洲原住民的西部边界。
至于法国实际上也有着自己的打算,尽管他帮助美国打赢了独立战争,但也希望可以在太平洋沿岸来建立自己的新的殖民地,这无疑会在美国西部对美国形成新的威胁。
美国人实际上自己也在惦记着西部的大片土地,但是这些土地都属于美洲原住民,西班牙人也掺和了一脚,西部各州跟他们都有冲突,单靠州自己并没有很好的办法,需要国家层面来派兵去保护美国人的利益。
英国海军舰只
但是邦联国会面对内忧外患的时候却显得非常被动和软弱,或者说因为没有权力,根本就主动不起来、强硬不起来,各州对自己有利的就支持,损害自己的利益或者无利的就直接一票否决,还经常各干各的,这也导致1781年-1788年《邦联条例》实施的七年间,人们曾提出过众多不同的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权力的条例修正案,但无一获得所有州的支持与批准,更别说通过执行了。
邦联国会起不了什么作用,各州政府只能自己想办法。一些州政府开始颁布法令,逼迫借债人按当年硬币数额折价而不是直接用美元偿还(当年的硬币可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为偿还战争时期借的外债和支付独立战争时期发放给退伍军人手中的债券、欠条等,各州政府还选择了增税,农民与中小手工业者一年的收入,还远远不够缴税。
当时的美国经济直接受到重创,美国人本以为打完独立战争就能过上好日子,没想到却还不如殖民统治时期。
邦联国会少有的得到全票通过的法案大概就是分别于1784年、1785年和1787年推出的土地法令及其修改方案,这些法案得到了各州的支持,因为他们自己也可以从中获利,令邦联政府在短时间内就筹集到了大量资金。
谢司起义
但是这些土地都是大宗出售,很少有小面积出售,这也导致了大量肥沃土地被大资本家、大地主、投机商人等富裕阶级买走,大发横财,平民百姓以及参战老兵发现自己抛头颅洒热血,跟英国人玩命,最后却什么好处都没捞到。
严重的内忧外患和邦联国会的无能为力,使得美国国内矛盾不断激化,在1786年,距离独立战争胜利仅仅过去3年,美国马萨诸塞州便爆发了一场大规模农民起义。起义由一名叫丹尼尔·谢司的老兵带领,时间持续了数个月,范围波及了马萨诸塞州的中部和西部。
起义最终还是被镇压,不过也令约翰·亚当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等美国政治精英感到恐惧,他们逐渐认识到:美国人正在挥霍浪费独立的成果,国家未来的伟大将取决于增强国家的权威,应该用一部体现中央集权的宪法去代替《邦联条例》。
1787年美国费城制宪会议现场
为了树立中央的权威,在约翰·亚当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等人主持下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制定了《联邦宪法》。
1787年9月17日《联邦宪法》获得通过,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一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
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的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这一体制也被后来新成立的许多国家所效仿和采用,也算是一种比较成功的政治体制。
美式民主
邦联制的诞生有其必然性,也属于一种比较大胆且没有前例可借鉴的尝试。但是随着矛盾的转移与复杂化,过大的地方权力、松散的联盟、无力的国会与政府使得邦联体制已经无法应对新的挑战,昙花一现然后退出历史舞台也就成为了一种顺理成章的事情。
不过联邦制也不是万金油,只有从国家自身国情出发,建立合适的政体,才能让一个国家的人民享受到真正的民主、自由、平等和富强。